借款合同的特点如下:
(l)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的特点如下:
(l)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