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可由一方抚养,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父母双方条件均平等,法院可能判给女方;若一方无抚养能力或抚养子女会严重影响其成长,法院可能判给另一方。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应优先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子女抚养权的决定应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父母抚养子女,应尽抚养义务,不得因离婚而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