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终止给付抚养费的情形:
1、父母丧失抚养能力,确实无法继续支付抚养费的。
2、子女成年或者能独立生活。
3、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以终止给付抚养费的情形:
1、父母丧失抚养能力,确实无法继续支付抚养费的。
2、子女成年或者能独立生活。
3、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