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租赁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735条至第749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2. **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 3. **租金支付**: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4. **合同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5. **租赁物的处分**: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享有原租赁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至第七百四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