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是抵押权生效的要件。 2. 抵押人应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权设立。 3. 抵押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登记,否则抵押权不产生法律效力。 4. 登记完成后,抵押权人有权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四百一十四条、第四百一十六条。
1.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是抵押权生效的要件。 2. 抵押人应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后抵押权设立。 3. 抵押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登记,否则抵押权不产生法律效力。 4. 登记完成后,抵押权人有权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四百一十四条、第四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