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