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权并不意味着自动拥有房子可以住。居住权通常是指权利人依法享有在特定房屋内居住的权利,但并不等同于房屋所有权。居住权的设立通常基于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且居住权人仅享有居住权利,不享有出租、转让或继承房屋的权能。
1. 居住权与所有权区别:居住权仅限于居住使用,不能转让或继承,且不能用于交易。 2. 居住权设立方式:居住权通常通过协议或遗嘱设立,需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3. 居住权人权利范围:居住权人仅能居住、使用房屋,不能进行买卖、出租等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房屋,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擅自变动房屋用途。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享有居住和使用权利,但不得擅自处分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