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指抵押权人基于抵押权所能优先受偿的最高数额,是双方约定的抵押物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的范围,而非实际发生的债权总额。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五条,最高债权额应包含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1. 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指抵押权人基于抵押权所能优先受偿的最高数额,是双方约定的抵押物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的范围,而非实际发生的债权总额。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五条,最高债权额应包含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