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栽抢建属于违法行为,具体解释如下:1. **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划**:在已被政府纳入征迁范围的土地上进行抢栽抢建,明显违背了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这种行为使得原本有序的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布局被打乱,影响公共利益。例如,当地政府部门已经制定了该区域的道路拓宽、公共设施建设等计划,而抢栽抢建行为可能导致这些项目无法按时推进,增加建设成本。2. **破坏公平公正原则**:对于那些遵守规定、正常配合征迁工作的居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抢栽抢建者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更多补偿,破坏了整个征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环境,引发其他居民的不满,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3. **扰乱正常行政管理秩序**:给政府的征迁工作带来极大干扰,增加了工作人员对地上附着物清点、认定等工作的难度,导致征迁进度延缓,行政资源浪费。比如,一些抢建的建筑可能在后续拆除中造成安全隐患,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用法律法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同时,多地在其发布的《征收拆迁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各类改变原有用途、抢种抢栽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