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取决于其行为的性质和内容。根据《民法典》第19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或与其 age 相适应的纯获利益行为,如接受赠与、获得补偿等,应当认定为有效。
2. 纯获利益行为是指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如接受赠与、获得赔偿等。这些行为在法律上视为有效,无需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3.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借款等,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否则无效。
《民法典》第19条、第20条、第21条。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取决于其行为的性质和内容。根据《民法典》第19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或与其 age 相适应的纯获利益行为,如接受赠与、获得补偿等,应当认定为有效。
2. 纯获利益行为是指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如接受赠与、获得赔偿等。这些行为在法律上视为有效,无需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3.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借款等,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否则无效。
《民法典》第19条、第20条、第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