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算犯罪吗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

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犯罪预备是犯罪。

尽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预备阶段,没有实际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上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至于怎样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就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

一、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成立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即为了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或者说行为主观上做出了实行某种犯罪的决定。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预备行为是为犯罪的实行创造便利条件,以利于发生结果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整个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如果不是由于某种原因停顿下来,预备行为就会进一步发展为实行行为,从而造成结果。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预备终结于预备阶段,即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如果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完成预备行为,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继续实施预备行为,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二是虽已完成预备行为,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预备终结于预备阶段,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行为人本欲继续实施预备行为,进而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违背行为人意志的原因,使得行为人客观上不可能继续实施预备行为,或者客观上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或者使得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客观上已经不可能继续实施预备行为与着手实行犯罪。

二、基本类型: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这是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

(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

(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

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

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三、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

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一规定表明,预备犯应受刑罚处罚,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对法益的侵犯小于既遂犯,故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倾向性的意见。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对预备犯得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重大的犯罪、预备行为已经形成了重大危险时(如恐怖主义组织的犯罪预备行为),则可以不予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

2、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

主要应考虑的情况有: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实施终了,犯罪预备行为可能起到的作用大小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
(0)
普法专栏的头像普法专栏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相关推荐

  • 批捕以后一般能关押多长时间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刑事辩护 2026年3月20日
    1160
  • 没收财产处罚是要等判刑以后吗

    没收财产需要在判刑以后进行。 没收财产是刑罚,是一种附加刑。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

    刑事辩护 2026年4月17日
    910
  •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如何处罚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处罚具体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刑事辩护 2026年1月11日
    1190
  • 刑事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有侵犯公民自由的赔偿、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赔偿和侵犯公民财产的赔偿。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财产,能够恢复原状或者返还的就恢复原状…

    刑事辩护 2026年1月31日
    1130
  • 妨碍公务自首的怎么判

    妨碍公务自首的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

    刑事辩护 2026年3月1日
    910
  • 为境外窃取情报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为境外窃取情报罪既遂通常情况下的判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事辩护 2025年12月28日
    960
  • 保释需要什么人担保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只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有人身自由、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的就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

    刑事辩护 2026年1月14日
    1340
  • 偷内衣属于猥亵罪么

    偷内衣属于盗窃罪,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以偷内衣的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性骚扰的,是可以以猥亵罪来进行处罚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

    刑事辩护 2026年1月18日
    1120
  • 怎么认定是窝藏、包庇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行为人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

    刑事辩护 2026年3月14日
    930
  • 刑法中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是怎样的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成文的罪刑法定原则。 法律必须明文规定,我国刑法的渊源有《民法典》、单行刑法和…

    刑事辩护 2026年2月2日
    85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