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配偶的哪些财产有你的份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结婚后配偶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自己的份: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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