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主要区别在于:
1. **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因法定事由导致时效暂停,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例如,因不可抗力或权利人遭受严重人身伤害等情形,中止事由消失后,时效重新计算。
2. **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时效重新开始计算。例如,权利人向法院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根据《民法典》第139条和第140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权利人受到损害、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法院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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