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办身份证带哪些证件

第二次办身份证需要带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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