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额是否真实到账,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公司设立时,股东签订的章程或协议中约定的认缴金额,若未实际支付,仅属承诺,不等于实际出资。根据《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按期缴纳出资,若未足额缴纳,公司可要求其补足。若已实际支付,则视为有效出资。
若股东未实际交付出资,即便章程中有约定,也不代表其真实出资。公司成立后,若未实际出资,可能影响公司资本充足性,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缴纳出资。公司设立时未实缴的出资,可能影响公司资本充足性,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认缴出资额是否真实到账,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公司设立时,股东签订的章程或协议中约定的认缴金额,若未实际支付,仅属承诺,不等于实际出资。根据《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按期缴纳出资,若未足额缴纳,公司可要求其补足。若已实际支付,则视为有效出资。
若股东未实际交付出资,即便章程中有约定,也不代表其真实出资。公司成立后,若未实际出资,可能影响公司资本充足性,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缴纳出资。公司设立时未实缴的出资,可能影响公司资本充足性,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