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视力二级残疾人的鉴定标准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级》相关规定,其视力障碍程度为中度,通常指单眼视力低于或等于0.3(标准视力表),或双眼视力相差超过0.3。 2. 该等级适用于因视神经损伤、眼球萎缩、青光眼等引起的视力减退。 3. 鉴定需结合临床检查、视力表测试及眼科医生评估结果综合判定。
引用法规:《残疾人残疾分级》(GB 19156-2021)第4.2条。
1. 视力二级残疾人的鉴定标准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级》相关规定,其视力障碍程度为中度,通常指单眼视力低于或等于0.3(标准视力表),或双眼视力相差超过0.3。 2. 该等级适用于因视神经损伤、眼球萎缩、青光眼等引起的视力减退。 3. 鉴定需结合临床检查、视力表测试及眼科医生评估结果综合判定。
引用法规:《残疾人残疾分级》(GB 19156-2021)第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