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的人是否能保释出来,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被拘留的人认为证据不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提出保释申请。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符合保释条件,可以决定保释。
若公安机关决定不予保释,或者认为有社会危险性,可能决定继续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拘留决定后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交看守所执行。
因此,是否保释需根据具体案情和公安机关的决定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82条:被拘留的人认为证据不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提出保释申请。 第83条: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拘留决定后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交看守所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