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应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提出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1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告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诉后1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申诉人应提交申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1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告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被告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应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提出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1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告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诉后1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申诉人应提交申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1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告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