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告未请律师应诉,可能面临法律程序上的不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8条,被告人有权不请律师,但如无法请律师,应依法委托法律援助机构提供辩护。
2. 若被告无力请律师,应主动向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获得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是合法权利,不受经济条件限制。
3. 未请律师应诉可能影响庭审效率,也易引发争议。法院有权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允许辩护,但需保障被告基本权利。
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和《法律援助条例》,被告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同时有权接受法律援助服务。
以上为法律依据,建议被告依法行使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