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职能和组织结构上。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处理复议案件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承办复议工作。
1. **职能不同** 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权力,负责复议的决定和执行;行政复议机构是其内部机构,负责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
2. **组织结构不同** 行政复议机关是整体行政机构,包含多个部门;行政复议机构是其内部专门部门,负责具体复议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条、第1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条的规定,上述区别有明确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