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主要包括: – 为公共利益目的,如广播、电视等公共传播活动; – 为实施图书、音像制品等作品的出版、复制、发行; – 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如铁路、公路、机场、电站等; – 为实施国际交流、出境展览等特殊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0条,上述情形经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权利人可依法实施相关著作权。
1. 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主要包括: – 为公共利益目的,如广播、电视等公共传播活动; – 为实施图书、音像制品等作品的出版、复制、发行; – 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如铁路、公路、机场、电站等; – 为实施国际交流、出境展览等特殊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0条,上述情形经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权利人可依法实施相关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