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如果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⑤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①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

④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

⑤房屋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支付按揭贷款的,离婚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返还对方相当于已付按揭贷款一半的款项,并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6、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组织等中的出资问题离婚如何分割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3、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
(0)
普法专栏的头像普法专栏
上一篇 2026年4月8日 下午11:49
下一篇 2026年4月8日 下午11:58

相关推荐

  • 离婚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程序

    离婚房产证过户需要的程序如下: 1.公证处办理析产的公证; 2.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的契税的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的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5.取证。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 2026年4月5日
    730
  • 婚前财产约定如何写才有效

    婚前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才会有效。其次,都是可以自主决定的,婚前财产约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或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不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婚姻家庭 2026年2月12日
    870
  • 什么是抚养费追索

    抚养费追索是当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情况。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

    婚姻家庭 2026年1月3日
    1020
  • 什么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了

    下列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 1.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监护人被法院撤销监护职务; 4.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 5.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婚姻家庭 2026年1月2日
    1010
  • 房产写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写遗嘱有法律效力。 只要房产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可以订立遗嘱处分该房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可以选择通过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遗嘱。 【法律依…

    婚姻家庭 2026年2月27日
    1140
  • 房屋继承案件诉讼步骤

    房屋继承案件的诉讼步骤如下: 1、撰写起诉书;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审查并受理; 4、开庭审理;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 7、法庭调解; 8、…

    婚姻家庭 2026年2月28日
    840
  • 私生子有权主张抚养费吗

    私生子有权主张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

  • 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财产不予分割,如果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那么财产属于赠与的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

    婚姻家庭 2026年2月10日
    900
  • 有婚外情法院是否一定判决离婚

    有婚外情法院不一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

    婚姻家庭 2026年3月7日
    1080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变更如何提起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变更是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的。法律规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

    婚姻家庭 2026年3月30日
    82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