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接触有害因素引发的健康损害,若符合法定标准,即可认定为工伤。具体而言,职业病分为法定职业病和职业性损伤两类,其中法定职业病需符合国家职业病分类与目录,且由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引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因此,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若符合相关规定,属于工伤范畴,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引用法律条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