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保护是指在企业或个人因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债务时,法律赋予其一定权利,以防止其资不抵债、难以继续经营。破产保护主要包括破产清算、重整和和解三种形式,旨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利益,同时尽可能挽救企业。
1. **破产清算**: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法院裁定其破产,依法清算其资产,清偿债务。 2. **重整**:企业通过重组债务、调整经营计划等方式继续生存,避免破产清算。 3. **和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达成协议,减免部分债务或延期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38条、第640条和第1065条,破产保护制度旨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