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卖方对所售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若商品存在瑕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维修、更换或退换。该责任通常适用于买卖合同中,卖方需确保交付的物品符合约定标准。
1. 卖方需保证所售商品不存在实质性缺陷,如损坏、瑕疵、功能不全等。 2. 若商品存在瑕疵,买方可依法要求卖方履行修理、更换或退货等责任。 3. 瑞士《民法典》第371条及中国《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规定了瑕疵担保责任的范围和实施方式。
引用条款: 《民法典》第577条、第371条。
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卖方对所售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若商品存在瑕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维修、更换或退换。该责任通常适用于买卖合同中,卖方需确保交付的物品符合约定标准。
1. 卖方需保证所售商品不存在实质性缺陷,如损坏、瑕疵、功能不全等。 2. 若商品存在瑕疵,买方可依法要求卖方履行修理、更换或退货等责任。 3. 瑞士《民法典》第371条及中国《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规定了瑕疵担保责任的范围和实施方式。
引用条款: 《民法典》第577条、第37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