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8年起实行每月5000元的起征标准。2021年,深圳市进一步调整起征标准,将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500元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调整旨在减轻居民生活负担,促进社会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深圳市在执行中遵循国家统一政策,确保税收公平与合理。
以上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表述简洁明了。
深圳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8年起实行每月5000元的起征标准。2021年,深圳市进一步调整起征标准,将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500元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调整旨在减轻居民生活负担,促进社会公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深圳市在执行中遵循国家统一政策,确保税收公平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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