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获准以村(居)民委员会名义开展活动,其法人资格依法得到承认。村委会、居委会等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该条款明确了其法律地位,保障了其在民事活动中的独立性与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1条
民法典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获准以村(居)民委员会名义开展活动,其法人资格依法得到承认。村委会、居委会等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该条款明确了其法律地位,保障了其在民事活动中的独立性与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