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到达是不可以自行约定的,要约到达后,如果自己进行约定的,就是改变要约的内容,是属于新的要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要约到达是不可以自行约定的,要约到达后,如果自己进行约定的,就是改变要约的内容,是属于新的要约。
《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