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居住权的房子是否可以继承,需根据居住权的性质及继承规则判断。若居住权是通过法定或约定方式取得,且未明确为赠与或买卖,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继承。 2.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人享有使用和占有房屋的权利,但不直接参与所有权分配。若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继承时应视为共同财产。 3. 若居住权为婚内取得,且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登记,通常视为共同财产,继承时需按份额继承。 4.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共同财产。
引用条款: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三百九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