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未履行义务或其义务存在重大瑕疵,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依法将标的物移交有关部门保管,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存具有强制性,通常发生在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请求其履行义务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无法履行,可以请求提存。提存后,标的物移交提存部门,债务人应承担提存费用,债权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领取提存物或主张赔偿。
以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
提存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未履行义务或其义务存在重大瑕疵,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依法将标的物移交有关部门保管,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存具有强制性,通常发生在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况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请求其履行义务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无法履行,可以请求提存。提存后,标的物移交提存部门,债务人应承担提存费用,债权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领取提存物或主张赔偿。
以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