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掺假行为是指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商品中添加非许可的物质,破坏其安全性或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销售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药品掺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 3. 鼓励公众提高辨别能力,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产品。
引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第14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