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常见条件包括: 1.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送达; 3.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条件; 4.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影响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废标的决定应由招标人依法作出,且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所有投标人。
废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常见条件包括: 1.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送达; 3.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条件; 4.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影响公平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废标的决定应由招标人依法作出,且须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所有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