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申请书需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监护人情况、监护理由、申请事项及法律依据。撰写时应明确说明申请理由,提供相关证据,如被监护人生活困难、健康状况等。申请书应由申请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1. 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信息等。 2. 被监护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监护人情况等。 3. 监护理由:说明被监护人生活无法自理、健康状况不佳或需特殊照顾等。 4. 申请事项:明确请求法院指定其为监护人。 5.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被监护人指定。第三十三条:监护人应当妥善履职,保障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第三十四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