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具体情形包括转移财产、隐匿财产、转移执行财产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此罪旨在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司法权威和诉讼执行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