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赞助婚房,离婚时,一般认定为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但是如果父母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则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父母赞助婚房,离婚时,一般认定为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但是如果父母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则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