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商定程序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当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执行部门可以与被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过程。该程序旨在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减少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
1. **执行商定程序适用情形**:当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时,执行部门可依法启动商定程序,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
2. **协商内容**:双方可就履行方式、期限、费用等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3.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
该程序体现了司法实践中的灵活性,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