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18号)规定,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城市、农村和工矿区的房产,税率分为比例税和定额税两种。纳税人应按年度计算应纳税额,并于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缴纳。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居住用房、商业用房及其他用房,具体税率根据房产的用途和价值确定。纳税人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按时申报纳税。对于特殊情形,如房产空置、转让等,税收政策有相应调整。
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18号)
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18号)规定,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城市、农村和工矿区的房产,税率分为比例税和定额税两种。纳税人应按年度计算应纳税额,并于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缴纳。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居住用房、商业用房及其他用房,具体税率根据房产的用途和价值确定。纳税人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按时申报纳税。对于特殊情形,如房产空置、转让等,税收政策有相应调整。
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