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关系的认定及其继承权问题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持续3年以上的;

2、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达5年以上的;

3、继父或继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等。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享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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