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后,依法享受的医疗期。期间工资支付按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医疗期满仍未恢复工作的,企业应依法安排再就业。
2. 工伤医疗期的具体期限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12个月,二级10个月,三级8个月,四级6个月,五级4个月,六级2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3. 工伤医疗期期间,职工可享受以下权利: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企业不得要求额外支付;医疗期满后,若无法从事原工作,可调整岗位或安排同等条件的工作。
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4条及第35条的规定,上述内容均明确工伤医疗期的认定与待遇。
以上为工伤医疗期的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