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并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并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