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拘留会留案底吗

嫖娼拘留是否会留案底,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一般情况下,仅有嫖娼行为,无其他情形的,属于违法行为,拘留属于行政拘留,不会留案底,但是会有行政处罚记录;

第二种,特殊情况下,嫖娼的同时还存在其他犯罪情节的,属于犯罪行为,拘留属于刑事拘留,会留案底。

一、案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但是,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嫖娼无其他情形,属于违法行为,不属犯罪,所以不会有案底,处罚具体如下:

1、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4、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5、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劳动教养在我国已废除),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6、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属于犯罪行为,刑事处罚后会有案底,并且案底不会消除,具体如下:

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
(0)
普法专栏的头像普法专栏
上一篇 2026年3月2日 上午10:11
下一篇 2026年3月2日 上午10:17

相关推荐

  • 公安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拘留人

    公安可以拘留人的情况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

    刑事辩护 2026年1月22日
    1140
  • 安装摄像头偷窥是否判刑

    安装摄像头偷窥不判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偷窥只会涉及行政处罚的部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

    刑事辩护 2026年3月3日
    900
  •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那些刑事申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

    刑事辩护 2026年1月1日
    930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

    刑事辩护 2026年3月30日
    760
  • 取保候审手机会被监控吗

    取保候审不会监控手机。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

    刑事辩护 2026年2月16日
    880
  • 意图盗窃被发现算犯罪么

    意图盗窃被发现算犯罪。一旦构成犯罪的话,就应当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还应当要承担刑法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刑事辩护 2026年3月16日
    1020
  • 侵犯商业秘密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追…

    刑事辩护 2026年1月13日
    1060
  •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应当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刑事辩护 2026年1月4日
    830
  •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全。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刑事辩护 2026年2月19日
    870
  • 我的钱让别人给骗了怎么办

    钱被骗了需要报案,但是即便达不到立案标准,警察也会有登记备案。达到连标准的,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

    刑事辩护 2026年3月17日
    950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