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一、旅游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

三、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

四、旅游合同一般具有团体性。

五、旅游给付具有整体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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