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根据居民个人的收入水平,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税率如下:
– 营业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5%-35%税率;- 赞奖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适用20%税率;- 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20%税率;- 以及特定情况下适用的其他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级数如下:
1. 月收入不超过3600元,税率3%; 2. 月收入超过3600元至14400元,税率10%; 3. 月收入超过14400元至32400元,税率20%; 4. 月收入超过32400元至108000元,税率25%; 5. 月收入超过108000元至135000元,税率30%; 6. 月收入超过135000元至270000元,税率35%; 7. 月收入超过270000元,税率45%。
以上税率均按月计算,年终结算时按实际收入适用相应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