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由受让人负责交通事故责任。
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过户的流程有:
1、将车开到过户大厅,车辆查验区停放好,等待警察来验车验手续。(如果查出车辆有违章、交通肇事未结案、车辆抵押未注销等情况,需要先将车辆状态恢复到正常才行。)
2、交易大厅打二手车交易发票并交纳过户手续费;
3、在交易大厅排号等待签字确认;
4、买方签字确认之后,到大厅选号机上选取新号牌;
5、领取过户车辆的新手续(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完成全部过户手续。
车过户需要以下资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