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犯罪分子的部分,不包括属于配偶的部分。
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
1、没收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明确了是个人所有财产,即只能是犯罪实际所有的财产、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夫棲共同财产就属于犯罪分子与配偶共有的财产,在没收的时候只会没收属于个人所有的份额,配偶的财产是不会被没收。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按最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的生活费用。此时,倘若没收犯罪分子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应得份额的,会给配偶造成生活困难的,属于不合理,应当预留到满足生活的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