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明显的错误或遗漏。实质审查则关注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具体而言,形式审查包括材料的齐全性、申请文书的格式是否正确、是否提交了必要的证明文件等。实质审查则需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是否构成近似商标,是否侵犯在先权利等。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商标局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引用法规: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