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审查主要是以下方面: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合同生效条款;
10、清洁文本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买卖合同的审查主要是以下方面: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合同生效条款;
10、清洁文本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