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迁移怎样办理

孩子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销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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