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支付规定》(劳社部发〔2006〕6号)规定:职工在法定休假日或婚丧假、产假、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请假的,工资发放标准按以下方式执行:
1. **法定休假日**: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支付,即月工资的80%。 2. **婚丧假、产假、哺乳期等**: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的70%支付。 3. **其他病假**: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的60%支付。
如职工因病连续休假超过1个月,可申请延长病假,需提前向单位报备并获得批准。病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引用法律条款: 《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支付规定》(劳社部发〔2006〕6号)第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