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
一、有限责任的正当发生是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前提;
二、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体是违反了公司法所规定的与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相联的各种义务的股东;
三、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行为要件是公司股东实施了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
四、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结果要件是公司股东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
五、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观要件问题,无需强调主观故意的要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